百日攻坚 成都将在自建房安全领域启动大规模隐患排查整治
发布时间:2022-07-08 16:33:30 信息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发生,给自建房安全监管敲响了警钟,如何筑牢安全底线?成都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5月10日举行,传达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要求,听取近期全市自建房安全整治有关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全面部署开展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出席会议并强调,要采取坚决措施,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作为常住人口超2100万的超大城市,成都房屋基数大,且很多房屋由于年代比较久远出现了老化,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目前,成都已启动全市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从前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来看,违规加层、加建现象普遍,违规改变使用性质问题突出,建筑结构安全隐患和消防、燃气安全隐患同样严重。王凤朝强调,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清醒认识当前我市自建房安全的复杂严峻形势,克服侥幸心理,扎实抓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将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到最小单元,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紧盯自建房安全隐患、城乡消防隐患、燃气安全隐患等各类重大风险,严格管控、严防死守,坚决防止各类“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要迅速开展地毯式排查,对全市自建房开展网格化、起底式、专业化摸排,全面摸清自建房的建筑基础信息、建设合规性、结构安全性、经营合法性、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情况,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加强专业评估鉴定,明确自建房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指导基层干部做好初步排查,组织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对基层排查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安全鉴定,将鉴定结论作为开展整治工作的依据。要建立自建房安全管理档案,特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安置小区、工业园区、风景名胜区景区周边、大型批发物流商贸市场、各类学校周边等七类重点区域,通过此次排查摸底,建立全市自建房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安全隐患清单,将排查出的自建房信息全部录入全省房屋建筑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加强动态监管,确保自建房安全风险处于重点监管之中。
二是坚持立查立改、坚决整治到位。
“百日攻坚”行动的首要目标就是要尽快消除经营性自建房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对排查出的、经专业鉴定确认的自建房安全隐患,要全部纳入台账,实行清单制、销号制管理,督促产权人(使用人)抓紧整改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采取停止营业等管控措施,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经营活动,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其他自建房,要立即停止使用、撤离人员,确保危房不住人,尽快通过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要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对屡教不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
要强化自建房全链条监管,对照国家和省上的自建房建设标准,严格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各环节监管责任,严把行政审批关,从源头加强房屋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自建房安全体检制度、房屋安全档案及数字化管理系统,对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定期鉴定,确保各类问题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要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强化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保证。
四是压紧压实责任,确保自建房安全整治取得实效。
要根据中央和省上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我市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切实消除自建房安全监管盲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行业监管指导,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协同有序做好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各区(市)县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细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大力宣传自建房安全常识和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安全责任,广泛发动市民群众通过12345热线等渠道举报房屋安全隐患,经查证属实一律给予奖励。